第37章 波爱修斯(1 / 2)

“奥里略斯大人,我们在苇草搭建的村社发现了他。”

石像骑士将一个瘦弱的男孩带到了奥里略斯面前。

“哟,把这小崽子带过来作何。”奥里略斯从一开始就没有去瞧那男孩,而是看向自己的副官。

“我路过时正遇他哼唱,是个好苗子。”

“呵,一蛮族小子能是什么好苗子。”虽说如此但奥里略斯第一次看向了那蛮族小子。

……

我没有什么正经名字,因为只不过是一个丢在部落里就消失不见的人罢了,出生于棚屋,在苇草搭建的村社长大。

直到魔像军团到达了这里,他们宣称了对这座孤岛,我的故乡的统治。大人们也就这样顺从的接受了。

你问我有什么想法?我不知道,或者说尚还是一个孩童的我连什么是统治都还一知半解。

那高大的魔像看向我,让我给他哼一段。我如实照做了,随后就被他带在了身边,他向我介绍雷穆利亚的理想,指引我走上“调律”的道路。

我也因此知晓了那黄金的、音律的神明——雷穆斯。即便如今仍是一知半解,但向往的种子已然生根发芽。

那么这些魔像,强大而美丽之物,想必就是半神了吧。

几日后我天真地追随着这些高大的半神前往首都卡皮托利姆。

奥里略斯,那些半神的领导者,将我带至了黄金的宫殿。在那里一个蛮族的孩童第一次真正见到了神明。

凭着灵巧的手指与清亮的嗓音,蛮族小子被神明赞赏,获赐“波爱修斯”之名。

自此以后,受到神王雷穆斯赏识的波爱修斯才初次接触文明与秩序的力量。于是波爱修斯脱胎换骨,舍弃原本的名字与民族,世人只知道“波爱修斯”这个名字。

就这样,生于蛮族的波爱修斯为黄金帝宫所震撼,为宏伟的威权之美所折服。

波爱修斯努力抛弃与遗忘蛮荒的旧日习俗,如同初生婴儿一般饥渴地学习着新的知识。他所做的一切,都只为脱胎换骨成为这伟大文明的一部分,成为真正身怀荣耀之人。

当然,这也就注定他将为这份荣耀付出一切,直至灵魂终结。

……

一晃二十余年过去,波爱修斯已经成长到相当的地步,时任雷穆利亚嫡系军团——第五『促弦者』军团团长一职,受到雷穆斯指令,再度远征北境,势必要将高海之上的岛屿尽速收回。

此时此刻,在北境的利奥奈锡斯,纳莎娅又一次回到了这里。

这二十年来纳莎娅也算是逛遍了大半北境,除了一些环境实在恶劣,不发洪水比发洪水还要稀奇的地方。

那种地方没人住就算了,自己去了也难免遇难,于是纳莎娅就放弃了过去的想法。

这二十年来她最大的收获就是找到了露景泉,与那里的纯水精灵取得了联系。她们与黛怡莱不同,似乎清楚的知道厄歌莉娅的处境,只是苦于什么也做不到,只能守着那最后一点儿灵泉。

知晓厄歌莉娅一如既往的过着庄园里的生活,她们也都松了一口气。

紧接着纳莎娅接了一些她们的委托,多是收集灵泉与召集其他纯水精灵。而她们也为此承诺长期向纳莎娅开放了露景泉的进入资格。

此外纳莎娅也知晓了一些雷穆利亚帝国的现状,那魔像,恐怕就是那日雷穆斯借走纯水的所制造的。

从真真假假的消息中大都提到魔像口吐人言,行为乃神明代行。由此纳莎娅推断那魔像或许不是单纯的炼金造物。

她自己本就学过一段时间的炼金技艺,知晓创造出有意识之物是多么困难,更何况是如雷穆斯那般按批的创造。

那么可行的方案就那么一种了,将灵魂与肉体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