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他们就应该有了死的觉悟,现在只是重伤算是便宜他们了,这也是身为战士的悲哀,他们原本可以不用过来的,但是身为军人必须以服从命令为天职,错的不是他们,而是发号施令的人。
想想看,班纳本来是不想和军方起冲突的,甚至还想方设法的恢复正常,为此他甚至远走他乡躲了起来,可是他身体的价值太大了,罗斯将军根本不想放过他,甚至想复制班纳的成功造出大量的超级战士,要比美国队长还要强大的超级战士。
只不过他们可悲的遇上了孟且,再加上他们对绿巨人的认知失误才造成这样的误会。
绿巨人的成功不可复制,就像美国队长一样无法复制,毕竟他们两个都是天选之人,其他的哪怕拥有与这二人媲美的实力也会有不可避免的副作用,比如红骷髅,又比如后面的憎恶。
红骷髅是第一个超级战士,只不过当时配方和剂量出现问题,让他的脸皮脱落,成为一具红色骷髅,而憎恶接受了由美国队长血液和残存的超级士兵的计划造出的血清,然后还加入了绿巨人的血液,同样照射了伽马射线,结果却改变了布朗斯基的身体,强化了他的细胞结构,并从一些尚未被发现的来源,增加了超过磅的骨髓和组织到他的身体。
与浩克不同的是,憎恶的转变是稳定的,但是布朗斯基不能在他的人类状态和他的怪物状态之间来回变化,因此,憎恶可能比平常冷静的浩克更强,不过浩克愤怒时的实力会不断增强。憎恶的力量也延伸到腿部发达而有力的肌肉,使他能够跳跃很远的距离。但最多能跳两公里远,皮肤能承受小型火武器,不同于浩克,憎恶的力量不能随着愤怒而增长,它也很少变回人类,但它保留了布朗斯基的部性格和智力、外表憎恶比浩克更强壮,体表覆盖着爬行动物的鳞片。
这样说不清楚到底算不算成功,不过长远发展浩克显然更有潜力。
不过孟且又比浩克又高一级,只有班纳心跳过快就会令浩克出现,这让他断送了很多幸福,而孟且不一样,他平时能让血脉的力量隐藏在体内,直到需要的时候才把他召唤出来,自由度比班纳与浩克更好,再加上他普通状态下同样拥有强大的实力可以说孟且才是最耀眼的仔。
“今天的事情我们记住了,希望下次见面的时候你能给我更多了乐趣。”罗斯准备的所有后手都无法制服浩克,反而让浩克因为愤怒更加强大,孟且也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于是把班纳的前女友掳了过来,因为人家有安抚浩克的神奇能力,孟且可不想一直跟着这么大的绿巨人相处,还是班纳看起来比较顺眼。
罗斯将军自然不会同意,用尽所有方法也想把孟且和浩克留下来,再不济也要夺回自己的女儿,和这种怪物在一起,他的女儿很容易就出现生命危险的。
“放心吧,浩克不会伤害你的女儿,我们后会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