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想什么?告他们啊。”蒋芳颜挥舞着雪白的小拳头,嗷嗷叫唤着,她认为这样的事情太简单了,“咱们有证据,还有了段天华的资料,不去氵去院告他诽谤,难道留着过年吗?”
“对,告他们诽谤,要这个什么帝王娱乐公司赔的当裤子。”敢给狂野酒吧上眼药,其他人也是非常气愤,一致赞同蒋芳颜的办法。
正当大家怒气冲冲的准备收集材料时打官司时,刘总微微摇了摇头,哀声叹气的说:“没有用的。”
“他诬赖我们,我们收集证据告他,天经地义啊,怎么没有用?”大家不解了,迷茫的注视着刘总。
“你们听我解释。”刘总不是法律界的人士,不过他常年混迹广告圈,见多了这样的情况,否则也不会这么快的分析出了原因,找到幕后黑手了。
他告诉大家,诽谤这种事情,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商业中很常见,也是最难缠的案件。
一般来说,作为正儿八经注册的正规公司,遇到了被造谣诽谤的情况,是最不愿意起诉,和媒体对薄公堂打官司的,除非那些无良的媒体从单纯的造谣诽谤变本加厉的变成了敲诈勒索,况且还要掌握他们部的犯罪证据,才有可能去搞他们。
为什么?
主要是因为到氵去院起诉,相当于把整个事件从某个不为人关注的区域,摆到了人们面前,可能会使谣言扩大传播范围,闹得是满城风雨人尽皆知。
如果被造谣的公司屁月殳不干净,确实有伤,最后官司的进展很可能会放大负面本身,失去对整个事件的控制,闹的有理的一方反倒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名声丢了还不算,最关键的是起诉造谣诽谤的媒体也赔了不了多少钱啊。
刘总清晰的记得,很多案例中,那些被媒体污蔑的企业在搜集了完整的证据后,张口索赔几百万,上千万的,是给自己挣面子,给其它媒体看,杀鸡儆猴吓唬人的。
氵去院不会支持这么高额的索赔,只有刑事的损害商誉,还要有很大的损失才可以。
但是打官司时的诉讼费,律师收取的费用可是实打实的按照标的额算的啊。
比如说律师费的标准是百分之三,索赔一千万的官司,律师就要收取三十万。
如果打官司赢了,惹事的媒体顶天了赔三十万,律师费可以让败诉的媒体出,加上打官司的诉讼费,他们只要出六七十万便能顺利把苦主打发了。
如果媒体是大型企业,或者知名自媒体这种,六七十万币对于他们来说是小意思,这点小钱基本不痛不痒,反而可以借助官司炒作一把,说不定更火了呢。
悲催的是,自己明明是比窦娥还冤的受害人,却鬼斧神差的输了官司,不但丢人现眼,自己还要掏腰包支付几十万的诉讼费律师费更加不合适,更加的不爽。
所以基本不是骂了公司老板祖宗十八代,诅咒生孩子没屁目艮之类的,理智的公司老总们大多是能忍则忍,不想对薄公堂,即使发飙打官司,索赔也都在一百万左右,意思意思算了。
“有理走遍天下。”蒋芳颜非常不服气,认为刘总说的案例太不可思议了,“我不相信别人诽谤我,我告他们,我还能输。”
“芳颜,这个世界不是你想的那么单纯。”赵信苦笑着给蒋芳颜解释,打官司不是非黑即白这么简单,影响判决的结果有很多,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管辖权。
在人家一亩三分地上打官司纯粹是找死,比如说不要和****在深土川南山打官司,人家从来没有输过,也不要和****在帝都较劲,你也没有一点点胜算赢。
真想鱼死网破的刚到底,一定尽量换法院,换到自己的主场去。
“赵总说的很对。”刘总补充说,打官司不是拍脑袋做决定,氵去治社会讲究证据的,空口说白话不行,你说别人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