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占有的丛林退还给布须曼人。”
我猜老丑拒绝了(狗头)
地底下没有石油,怎么可能来管你活不活得下去
看到弹幕,毕方摇摇头:“不,老丑还真的介入了,当时老丑直接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咨文。”
“接着博国一听老丑发话,马上做出了给布须曼人退还丛林的计划。”
“可就在布须曼人欢天喜地地迁到原领地后没多久,地质学家宣布,在他们刚刚迁出的丛林中发现了震惊世界的钻石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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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不是石油,是钻石啊!
我滴妈,这一招,太损了
“这里面有没有猫腻,我说不清楚,但是非洲大陆的旅行者最关注的话题之一就是布须曼人。”
在匕首的切削下,大量的碎屑从根茎上落下,露出了白色的根茎组织,同时众人也看到了其中冒着的乳白汁液,显然是水分充足。
“他们生活在最贫瘠和荒芜的沙漠地区,作为这片土地最早的霸主,像旧石器时代那样,以狩猎和采集植物的根、茎及野果为生,没有固定的居所,经常随着能打到猎物的地点迁移住处。”
“为了获得生存所需要的水源和食物,布须曼人在夏季常常聚族而居,而到冬季,当水和食物不能满足需要的时候,便开始以家庭为单位向不同方向迁移,四处寻觅食物和水源。但也有些布须曼人在冬季最干旱的季节里被迫集中在唯一的水源周围。”
“既然以游猎为生,在狩猎方面,自然有其他民族没有的本领,同样的,生存上面,也有很多独到的技巧。”
“和夏尔巴人,还有巴瑶人一样,布须曼人本身十分耐渴,已经耐渴到了有些特异的程度,并且对哪些植物能吃,能补充水分如数家珍。”
“就像我现在挖的这个根茎,其实就取自于他们的生存技巧,不然任何人也不可能从地面冒出的一根小须就知道,下面有能补充水分的植株。”
“布须曼人会将根茎切成碎屑,然后从里面挤出汁液喝下。”
“你要做的,就是用石块,或者匕首刮下刨花,然后抓起一撮用力攥,把拇指指向你的嘴巴等着。”
人形自走百科,恐怖如斯!
我常常怀疑一个人的脑容量究竟是不是有限的
这种博学感真的让人着迷
一直觉得懂得多的男生特别有魅力(呐喊)
毕方擦擦手,将刚刚切削下的大量碎屑握在手中,仰头挤下,一道细小的水流顺着大拇指流下,正好落入嘴中。
清凉可口,有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
“比刚刚的地下水要好喝不少,带着一种特殊的清香味。”
“其实这种富含水分的植物不仅是人类知道,一些动物也知道,所以在挖出来后,布须曼人会在附近找金合欢树,然后拉出它的树枝,盖在根茎附近,再把根茎埋回去,过一段时间,等它长好后重复利用。”
毕方在附近望了望,也成功找到了一棵金合欢树。
用匕首割下枝干,拖动着带到根茎,仔细的埋在根茎上方。
“金合欢在非洲非常常见,它其实是豆科的植物,我们国内也有一些它的亲戚,比如在公园里常见的合欢树,我们在植物园、行道树等场景中能够经常见到它。”
“另外含羞草和山上野生的山槐,也都是和金合欢是一个家族的成员。”
“在我国南方,还会有灌木状的一类金合欢,当地人还会把它的幼嫩的树叶当作野菜吃,还记得我在版纳雨林吃过的臭菜吗?那个就是金合欢科的。”
“当然,它们在非洲就完全不一样了。”
“为了在当地残酷的生存环境中生存下去。作为食草动物的食物,千百万年来它们一直在与食草动物的斗争中实现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