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终有一别(2 / 3)

出了这首歌,看着林锋的脸,心道“老天为什么这么残忍,让他承受了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东西。”

这是歌手陈某在2000年创作的,他凭借感人肺腑的《离家的孩子》让人们了解了游子生活的艰辛与不易,陈某继《流浪歌》之后又一次火爆乐坛。

“离家的孩子流浪在外边

没有那好衣裳也没有好烟

好不容易找份工作辛勤的把活干

心里头淌着泪脸上流着汗……”

这几句歌词从林锋嘴里出来的时候,邱钰馨感到了他无家可归的孤独。是啊,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会唱这首歌。那时候虽然大院里的那些大娘们都挺照顾他,但却很难让他有那种家的感觉。

一曲终了,林锋缓缓的放下了吉他,这时只见邱钰馨正在擦拭自己的眼泪。

“我唱完了……”

“你看你,明天就要走了还唱这么伤感的歌,你就不会唱些流行音乐吗?”

林锋抬起头想了想,说“那古风的算吗?”

“你还喜欢古风的?哦,我忘了,你说过你喜欢戏曲的。”邱钰馨思考片刻,说道“想听你唱首《清明上河图》可以吗?”

“你可真会刁难我,可以试试……”

“那就来吧……”

就这样林锋和邱钰馨两人玩到了晚上十二点。

“不要熬夜了,快去休息吧,明天还有正事儿要办。”林锋看邱钰馨一直处于兴奋状态,便连忙劝道。

“哦?那好吧!不过你今天能不能来我房间里边睡。”

这个问题把他雷得里焦外嫩,林锋连忙摆手道“这……不方便吧?”

“哎呀!只是在一个房间里睡,又没说做什么……”

“可是……”

“放心,没人知道的,这样你就可以贴身保护我,我也感觉安一些。”

“算了,我还是看着监控吧!”说完林锋就要走。这时邱钰馨指着林锋的背,大骂道“你个死木头。”

“邱小姐早点休息,等明天开庭之后,你就安了。”说完,他离开了地下室。

“不……我不能放弃,错过他或许就再也没有像他这样能给我带来安感的人了。”邱钰馨大步走出房门,一把从后面抱住林锋。

“你明天能不能不走……”

“不能!你松开……”

“不——”

在某个环境下,人的潜能就会发挥出来。这时的林锋竟然挣不脱她的双臂。

“你放开,我需要休息。”

“你就不能和我在一起吗?”

“你还是去当你的大明星为好,我今年才十七岁,而你已经二十三了,我不喜欢你这种比我大好多岁的女人……”林锋的情商不低,为了让她死心,他不得已说了这些狠话。

这时邱钰馨才意识到眼前的这个人他才十七岁,自己比他大了整整六岁。只是他的成熟的言行举止总是会让别人忘记他还是个十七岁的孩子。

“早点休息明天还有正事,希望邱女士以大局为重。”

林锋挣脱她的双臂走到了监控室,只剩下邱钰馨孤零零的站在客厅。

次日上午,林锋给警察局打了电话后,自己带着邱钰馨坐出租去法庭。

“小林,一切安。”

“好的。”听到蓝牙耳机传来的声音后,林锋松了一口气。

“师傅,去人民法院!”

“好的……”

一路上,林锋和邱钰馨都没有和对方说话。两天坐着出租车一路驶向法院,一路畅通无阻。本来路上是没有这么安的,只是林锋用异能看出了所有的危险 所以提前和警察将隐藏的危险消灭掉了。

“去吧!你不是一直在等着这一天吗?”

是啊,邱钰馨一直在等这一天,可如今为什么